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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季教育实习返校及返校后总结相关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6-10-18   点击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2016年秋季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实习生将于1021日返校。现将本次实习返校及返校后总结工作做以安排,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一、返校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应及时通知实习带队教师提前与实习学校进行沟通,办理好各项交接手续,组织实习生有序离开实习学校。在接实习生返校前,各二级学院带队教师应加强实习生纪律教育,实习生在带队教师的安排下于1021日统一与实习学校办理有关手续并安全返校。

(二)实习生返校后,应立即到所在学院报到,不得离校,实习生从第九周起正式上课。

二、返校总结工作:(第912周)

(一)二级学院总结(第910周)

1.自查实习生实习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召开实习生座谈会,作好记录,以备检查。

2.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实习生开展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学校不再组织进行。(114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技能竞赛实施方案报实践教学科)

3.整理完善实习资料,评定实习成绩。实习生成绩于114日前录入教务系统,实习综合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统一采用四级等级标准。

4.按照学校公布的评选办法、评选条件及比例,开展教育实习评优活动,评优结果应予以公示(各二级学院于114日前将本单位评优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5.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举办优秀教案、优秀调查报告展览。

6.对本次教育实习整体工作进行总结,尤其是对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整理,为以后教育实习工作提供借鉴。

7.整理教育实习资料并进行归档。

8.按有关规定于119日前报销各项实习费用。

(二)学校总结(第1112周)

1.学校对优秀实习生、优秀教案、优秀调查报告进行审定。

2.召开实习带队教师、实习生代表座谈会,派出学生不能为同一实习点的学生。(另行电话通知)

3.实习总结并整理归档资料。

附件2016年秋季教育实习返校及返校后总结附件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