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开设校级选修课是拓宽学生知识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保证给学生提供数量充足、具有特色的高质量选修课程,现面向全校征集课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主讲教师须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开课的教师根据课程类型和专业特长自主确定课程名称,课程内容以学科知识的普及和学生视野的拓展为宜。
3.每位教师最多申请1门课程(可申请开设多个平行班),凡申请开课的教师需填写课程内容简介。
4.每门院选课共32学时,开课时间为6-14周。
5.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鼓励并动员有一定学术造诣和专业特长的教师开设高质量的校选课。9月6日前将课程申报材料(校选课统计表、课程内容简介)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电话:33720543
附件:1.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校级选修课统计表
2.校级选修课课程内容简介
教 务 处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