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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教学、促进高等学校课程的改革和建设,增强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大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为我校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与思维能力的舞台。根据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我校将组织学生参加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现将有关竞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由我校教务处主办,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承办。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具体负责竞赛的报名、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参赛对象及方式

参数对象为我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大学生。竞赛分为非数学专业组和数学专业组。数学专业学生不得参加非数学专业组的竞赛。分区预赛由各省(市、区、军队院校)数学会负责组织选拔,使用全国统一试题,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考试。决赛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小组和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竞赛内容

非数学专业组预赛竞赛范围以理工科本科教学大纲所规定的高等数学教学内容为准,决赛增加线性代数内容。

数学专业组竞赛范围包括数学分析(50%)、高等代数(35%)和解析几何(15%)。

四、竞赛的时间安排

竞赛包括分区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201691---2016年9月20:宣传报名。

2016919日—20161021日:校内培训。

201610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分区赛考试。

2017318日(星期六):全国决赛,地点:北京科技大学。

五、报名办法及竞赛费用

报名时间:91日—920

报名地点: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号楼317室)

报 名 费:每位参赛学生30

竞赛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3372077213468837640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警竞赛培训可能与部分学院的专业实习有所冲突,希望相关学院对已通过选拔考试参加竞赛的学生的实习活动妥善安排,确保实习、培训两不误。

(二)经承办单位建议,教务处批准,对参加2016年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取得较好成绩的同学在相应课程的期末综合成绩进行加分。具体办法如下:初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校级获奖加5分。

(三)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对本学院学生的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将本学院竞赛联系人信息于201696日下午1700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 务 处

20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