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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不及格课程重修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咸阳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咸师院教字201622号)已于201696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并印发执行。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912-18日,逾期未报名者(教务系统将关闭)只能在后续学期申请报名。

(二)学生报名流程:

1.学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教务网(http://jwc.xysfxy.cn)进行报名。进入教务网后点击左侧“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校内报名选择“内网”,校外报名选择“外网”),凭个人学号、密码登陆系统,个人密码遗忘请在学院行政办公室申请初始化。

2.登陆成功后,点击左侧“学生成绩”栏的“申请重修”菜单,在右侧窗口进行重修课程申请。

(三)报名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系统管理员以承担单位角色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依次打开免修重修→重修处理→确认重修报名→确认重修报名学生→课程/环节菜单,在弹出的界面中核对并确认学生重修课程。确认无误后在学生重修情况→查看学生重修报名情况中检索并导出报名学生名册进行打印(一式两份),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并签字后,一份交教务处,一份本院留存。

(四)注意事项:

1.不及格课程重修工作从2014级学生开始执行。

2.插班重修学生随班参加期末考试,自修学生第7-8周统一组织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二级学院组织实施,教务处统一协调、管理。

3.课程重修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重修工作顺利进行。

教 务 处

201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