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十三五”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61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学校校级教学名师奖称号的教师。
(二)已退休的校级教学名师也可参评,但必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提供返聘证明。
(三)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两名。
三、推荐条件
(一)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二)2013—2015年,面向我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不少于64学时/年;
(三)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四)其他条件依照《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见附件3)执行。
四、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工作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校内公示,校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2016年6月3日前请各相关单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
1.《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2.《第十届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教学科研情况简表》(见附件2)。
3.《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五份。(见附件4)。
4.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5)。
5.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时长不少于45分钟,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
6.所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相关支撑材料。
六、工作要求
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申报工作是推进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次推荐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第十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推荐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2.第十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申报人教学科研情况简表
3.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
4.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5.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教务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