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16年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1.2016级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定按照《咸阳师范学院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咸师院教字〔2016〕10号)相关要求执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鼓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企业联合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进一步推进专业特色建设,深化教学内容改革。
2.“卓越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部分学院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单独制定。
3.2016年新增设的金融数学,国际商务,化学工程工艺三个本科专业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据新专业目录和介绍,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4.2016年拟招生的九个高职专业(汉语、应用英语、学前教育、数学教育、美术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应用电子技术),要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5.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过后提交给教务处的人才培养方案,必须有二级学院院长签字。
6.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按照附件格式(附件一)进行编排。
7.各学院提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间截止日期2016年6月10日。
附件: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及格式
教 务 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