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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咸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3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和2014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咸师院教字〔2014〕第5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咸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称教改研究项目)2013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2014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改研究项目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培育教学成果的基础性工作。各二级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管理办法》,做好相关项目的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务必做到统筹安排、严格程序、注重质量、讲求实效。

二、工作安排

(一)结题验收。凡是2013年获批的教改研究项目,已经按照项目责任书完成项目责任书中约定任务的,请于近期上交相关结题材料,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凡是2013年获批的教改研究项目,2015年应该结题而未结题的,将按照文件要求可以延期一年,但必须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见附件1),且只能延期到20161231,凡是到2016年底还不能结题的,按照相关要求将予以撤项。

(二)中期检查。凡是2014年获批的教改研究项目,本学期将进行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见附件2),并按照项目责任书的相关要求按期结题。

三、材料准备

(一)结题验收。

1.对于已完成待结题的教改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咸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一式三份;并提供《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目标责任书》(原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主件及复印件、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等。

2.对于2015年应该结题而未结题的教改研究项目,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二)中期检查项目。

1.对于2014年获批的教改研究项目,已经完成的,按照结题验收的相关规定进行材料准备。

2.凡是2014年获批的教改研究项目未完成的。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一式三份。

四、工作要求

1.对于中期检查的教改研究项目,请于515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对于申请延期的教改研究项目,请于615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对于结题验收教改研究项目,请于915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结题相关附件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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