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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届毕业生核对学历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6届毕业生即将毕业,为确保学生学历信息准确。现就我校毕业生学历信息核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对时间

2016419日—2016428日。

二、核对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逐一认真核对《2016届毕业生学历基本信息表》(附件1)。

2.各二级学院要核实本院总毕业人数,查漏补缺。非本院的学生,请备注清楚;遗漏学生请在表后用黑色签字笔填补个人信息,并在教务科查清遗漏原因。如有参军入伍学生请及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3.信息表中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有效。每条信息要求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如因代签导致的网上学历信息无法查询或错误,责任自负。

4.各二级学院务必于428日下午5点前,将《2016届毕业生学历基本信息表》核对完毕,经主管辅导员审核、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科。

5.2016届毕业生需在61日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注册,查询并核对本人学历学籍基本信息和图像信息。

信息变更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籍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高考录取时原始数据中的信息一致,原则上不能再予以变更。因以下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在校期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更改),请严格参照要求提供材料,材料不全或无正当理由者,不予变更。

属于招生过程填涂错误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普通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2);

2.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户籍证明落款时间应在3个月内);

4.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学籍管理平台中带学生录取照片的个人信息截图打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附件:1.2016届毕业生学历信息核对表

2.陕西省普通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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