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2016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经研究,我校决定举办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 ”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

重在把大赛作为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和平台,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校参赛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大赛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学院参赛项目的选拔、推荐和评审等工作,并将专人信息电话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 ”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 ”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 ”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 ”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 ”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 ”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三)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及条件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本科123年级在校生。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本科123年级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本科123年级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六、赛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及报名阶段(515日之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学院的活动方案和报名工作,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参赛团队可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各学院对报名参赛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附件2),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参见附件1

(二)二级学院申报答辩阶段(516531日)。各报名参赛团队填写相关组别(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推荐表(见附件3),设计项目计划书,制作展示项目的PPT或视频资料等。各学院对提交的项目推荐表、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答辩并完成大赛平台信息录入,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推荐参加校级评审。

(三)学校评审阶段(61日至615日)。组委会办公室将各学院通过审核答辩并完成信息录入的参赛团队项目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分现场答辩展示和网上评审两部分,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优秀团队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七、大赛奖励

校级比赛设项目团队奖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7项,优秀奖若干,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

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并将各学院组织和获奖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八、材料报送

531(星期二)前,各学院将本院审核通过的参赛项目推荐表(一式两份)、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参赛项目汇总表、项目展示PPT和一分钟展示视频(展示PPT和视频仅报送电子版)报送实践教学科,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以二级学院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sjk0572@163.com(项目命名:项目负责人 项目名称)。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九、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严格规范、精心组织,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每个参赛团队必须配备1-2名指导教师,有条件的参赛团队可以聘请校外教师担任兼职指导教师。

(三)要以此次大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积极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029-33720572

附件1参赛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2参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3-1创意组项目推荐表

附件3-2初创组(成长组)项目推荐表

附件4评审规则

教 务 处

20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