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8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申报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现将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入领会
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都要认真阅读教育厅通知文件,深入领会建设目标、思考建设内容,结合本学院的专业建设工作,加强支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设,并决定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建设的申报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学院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的精神,精心组织,充分讨论,做好建设规划,然后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申报书》(见附件),准备支撑材料。
(二)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支撑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发送电子版至sjk057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启动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申报书
教务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