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6年春季教育实习返校及返校后总结相关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6-03-31   点击数:

各相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2016年春季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实习生将于4131415日返校。现将本次实习返校及返校后总结工作做以安排,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一、返校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应及时通知实习带队教师提前与实习学校进行沟通,办理好各项交接手续,组织实习生有序离开实习学校。在接实习生返校前,各二级学院带队教师应加强实习生纪律教育,并组织实习生整理好行李,原地等待车辆,在此期间实习生不得请假,以免延误车辆接送时间。接回时间及安排详见附件1。市区实习生在带队教师的安排下于415日统一与实习学校办理有关手续并安全返校。

(二)实习生返校后,应立即到所在院系报到,不得离校,实习生从418日起正式上课。

二、返校总结工作:

(一)二级学院总结(413-29日)

1.自查实习生实习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召开实习生座谈会,作好记录,以备检查。

2.二级学院组织实习生开展师范生技能竞赛活动,每院系按人数的2%(不足2%1人计算)向学校推荐进行师范生技能竞赛活动,每人不超过20分钟。

3.整理完善实习资料,评定实习成绩。实习生成绩于429日前录入教务系统,实习综合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统一采用四级等级标准。

4.按照学校公布的评选办法、评选条件及比例,开展教育实习评优活动,评优结果应予以公示(各二级学院于429日前将本单位评优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5.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举办优秀教案、优秀调查报告展览。

6.对本次教育实习整体工作进行总结,尤其是对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整理,为以后教育实习工作提供借鉴。

7.整理教育实习资料并进行归档。

8.按有关规定于429日前报销各项实习费用。

(二)学校总结(54-13日)

1.学校对院系报送的优秀实习生、优秀教案、优秀调查报告进行审定。

2.召开实习带队教师、实习生代表座谈会。(另行电话通知)

3.实习总结并整理归档资料。

2016年春季教育实习返校及返校后总结相关工作附件

教 务 处

201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