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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基本理念,使学生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学习潜能和专长重新选择专业,根据咸师院教字〔2014〕第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遵照以下工作流程按时完成。

一、学生申请:

本学期第十八周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拟转专业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及理由,并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在教务管理网下载),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推荐:

201618日前各学院对本院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学生第一学期公共课、学科(专业)基础课成绩考核合格结果以第一学期补考后结果为准),并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转入学院推荐(具体表格见附件)。

三、考核:

2016115日前转入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查,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将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复审与批准:

下学期初教务处对上报学生名单和有关材料复审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的正式名单,向相关二级学院及学生下发学籍异动通知单。

五、手续办理:被批准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学籍异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

附:1.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2.申请转专业学生登记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