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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9   点击数:

各院(系):

2014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院(系)根据安排,及时组织相关师生整理项目结题材料,做好结题各项工作,现将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4年各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2012年、2013年延期项目)。

二、结题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4份;

2.项目研究成果原件(如论文、研究/实验报告、实物、测试报告、音像资料等材料)及复印件\复制品2份;

3.项目结题汇总表1份(加盖院系公章);

(二)结题要求

1.国家级项目要求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两种情况均可:①学生必须为第一作者2篇;②学生第一作者1篇,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核心期刊1篇)。

2.省级项目要求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学生第一作者1篇,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不少于1篇)。

3.校级创新项目要求公开发表论文1篇(学生第一作者),校级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求必须有由相关企业(行业)认定的商业计划书,提出认定报告(项目具有可实施性)。

4.所有结题项目按照最高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要求结题。

5.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咸阳师范学院(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6.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上结题要求完善研究成果,尽快完成项目后续工作,保证所有项目能够结题。

三、结题时间安排

(一)20151022日前:院(系)按照项目结题要求进行答辩、验收、评审。

(二)20151023日:各院(系)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完成项目最终评审。

四、项目的验收与评审

(一)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将所有材料交所在院(系)。对所提交的实物、软件等必须通过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

(二)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验收、评审,组织召开项目结题现场答辩会,做好会议记录。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院(系)评审的项目进行审定。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颁发结题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于立项人已毕业的项目,由项目组向本院(系)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委托低年级学生),并出具立项人变更证明,经院(系)分管领导审核,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所有结题材料,各院(系)要做好保存归档工作,以备省教育厅及教育部检查。

(三)提交的材料请各院(系)汇总,将结题验收报告、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结题汇总表等按项目编号顺序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同时将以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命名的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309839567@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实践科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1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