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新华社陕西分社201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我校于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进行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现将具体拍摄工作安排如下:
一、拍摄地点:艺术楼一层大厅
二、拍摄时间:11月17日(上午9:20—12:00,下午1:00—5:20)。
具体分组及时间安排表附后。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新华社陕西分社通知精神,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本费20元/人,各院系收齐后于11月12日交教务科,以便向新华社统一支付。
2.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是学生毕业后学历、学位证书上网注册的关键信息,也是辨别证书信息真伪的必要条件,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提前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拍摄。届时毕业生不得请假或外出,不得缺席,不得漏拍,否则直接影响到本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凡不参加拍照,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参加拍摄的学生一律不能着蓝色上衣,不许化妆,不许戴首饰。
3.各院系应安排主管毕业班的辅导员老师带队,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场。请各位带队辅导员务必提前组织好本院系学生在艺术楼一层大厅前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队,保证拍摄场地工作秩序。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班级拍摄先后顺序,如遇现场拍照时间不足,则依次顺延,拍摄速度大约120人/小时。为使拍摄工作顺利进行,各班应指派负责人1名,负责配合新华社组织本班同学按学号顺序参加拍摄及当场核对资料等工作。
4.11月17日毕业生因拍摄所耽误的课程,请各院系办公室及时通知有关任课教师做好调课、补课工作,具体补课时间由任课教师与各班协商,并将调课结果上报本院系办公室。
四、学信网图像信息校对
学生务必于拍摄40天后(2016年1月2日至2016年2月22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图像校对”核对本人图像信息。如果发现有误,应于2016年2月26日至3月26日到教务处教务科登记修改,逾期未登记的将默认为核对无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纸质图像信息核对
在教务处收到新华社返回的照片后,各院系每班派2-3名认真负责的班干部核对本班照片。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2015年11月5日
咸阳师范学院2016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安排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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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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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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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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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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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17日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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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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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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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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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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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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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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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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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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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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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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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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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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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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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9: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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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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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传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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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
|
9: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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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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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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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
11月
17日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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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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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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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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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
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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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
|
368
|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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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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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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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
|
5: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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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交院
|
62
|
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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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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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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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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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院
|
157
|
3:2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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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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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
4: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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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文院
|
89
|
1: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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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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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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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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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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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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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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