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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新华社陕西分社201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我校于20151117(星期二)进行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现将具体拍摄工作安排如下:

一、拍摄地点:艺术楼一层大厅

二、拍摄时间:1117日(上午9201200,下午100520)。

具体分组及时间安排表附后。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新华社陕西分社通知精神,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本费20/人,各院系收齐后于1112日交教务科,以便向新华社统一支付。

2.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是学生毕业后学历、学位证书上网注册的关键信息,也是辨别证书信息真伪的必要条件,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提前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拍摄。届时毕业生不得请假或外出,不得缺席,不得漏拍,否则直接影响到本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凡不参加拍照,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参加拍摄的学生一律不能着蓝色上衣,不许化妆,不许戴首饰。

3.各院系应安排主管毕业班的辅导员老师带队,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场。请各位带队辅导员务必提前组织好本院系学生在艺术楼一层大厅前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队,保证拍摄场地工作秩序。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班级拍摄先后顺序,如遇现场拍照时间不足,则依次顺延,拍摄速度大约120/小时。为使拍摄工作顺利进行,各班应指派负责人1名,负责配合新华社组织本班同学按学号顺序参加拍摄及当场核对资料等工作。

4.11月17毕业生因拍摄所耽误的课程,请各院系办公室及时通知有关任课教师做好调课、补课工作,具体补课时间由任课教师与各班协商,并将调课结果上报本院系办公室。

四、学信网图像信息校对

学生务必于拍摄40天后(201612日至2016222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图像校对”核对本人图像信息。如果发现有误,应于2016226日至326日到教务处教务科登记修改,逾期未登记的将默认为核对无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纸质图像信息核对

在教务处收到新华社返回的照片后,各院系每班派2-3名认真负责的班干部核对本班照片。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2015115

咸阳师范学院2016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安排表

日期

时间

组别

院系

人数

11

17

上午

920-1050

第一组

旅环学院

250

1050-1200

信工院

189

920-1050

第二组

设计学院

263

950-1200

商学院

211

920-1200

第三组

文传院

470

920-1200

第四组

美术学院

402

11

17

下午

1:00-2:50

第一组

数信院

330

2:50-5:20

物电学院

368

100-500

第二组

教科学院

587

500-520

国交院

62

100-210

第三组

体育学院

150

210-320

政管院

157

320440

音乐学院

253

440-520

历文院

89

100-330

第四组

化工院

395

330-520

外国语学院

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