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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5   点击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研究要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高等教育发展需要和我校实际,以项目为依托,以质量提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内涵建设为核心,强化应用,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内容

有关学校发展战略研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专业结构调整与特色建设研究、培养方案优化设计、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大学生素质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内容,均可申请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项目申报人也可紧密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就学校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自拟题目(立项指南见附件2)

三、立项数量、项目经费与项目管理

1.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计划立项20项,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12项。

2.项目立项后,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8000/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项。

3.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2015-2017年),项目所在单位负责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情况的统筹指导,学校将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四、立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指南确定研究课题,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4)。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再作为其它项目参与人。承担校级教改项目但没有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作为项目参与人,参研项目不能超过3项,项目申请书中参与人栏不能为空,且最多4人。

3.项目研究要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有一定的推广性。申报项目要求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案合理,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鼓励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的选题。

5.项目负责人需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有一定认识和了解;申报项目有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集试点、推广及应用于一体的综合性选题优先支持。

6.已属于省级、厅局级、校级的立项课题不再重复申报。

7.学校根据各学院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比例(2004-2014年)及专任教师数确定本次立项申报限额(附件1)。

五、材料报送

项目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限额推荐申报项目,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并于20151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立项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至37962930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附件

教务处

2015年1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