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首批微专业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要求,需在本学期内完成首批微专业所有修读课程的期末考试。为确保首批微专业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咸阳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17〕29号)文件精神,现将首批微专业期末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微专业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协调,首批微专业期末考试工作暂由教学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由各相关学院负责。
二、考核命题及审核要求
(一)切实保障命题质量
1.教师是试卷命题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试卷命题应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17〕29号)文件执行,试卷内容必须能够考核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特别是考核的学生知识应用能力。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试题难度适中,有足够覆盖面。命题完成后由专业负责人(教研室)组织安排审查试题,审查不合格试卷要明确指出问题并退给命题教师限期修改,修改后再次审查直至合格。
2.首批微专业不安排补考,因此各课程只需出一套试卷。
(二)鼓励考核方式改革
1.考核方式原则上应与微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一致。鼓励探索和实践在线教学模式下的考试方法改革,提倡线上线下结合、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理论考试与实践创新相结合;结合课程特点、教学实际,注重学生的能力和素质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命题形式;充分利用学习通等教学平台记录学生出勤、答题、作业、平时考核等结果数据,多样化评价学生学业。
2.有开展考核方式改革的课程提交经专业、学院审定后的改革方案(见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积极开展考核方式改革的课程可优先推荐为校级一流课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余考核方式的变更(如“考查课”变为“考试课”、考核比例的变更等)及非闭卷考试考核的也要按要求提交审批。
(三)试卷命题质量检查
1.各相关学院以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成立微专业期末试卷检查专项小组,对试卷质量进行把关,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规定,于考核前2周完成试卷检查工作。
2.同一专业相同课程的多个班级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3.考试结束后,学校对试卷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相关文件进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
(四)试卷印刷与管理
1.考试前1周把试卷送印刷部门印刷,考前3-7天,课程负责人将印制、装袋好的试卷领回检查,并将学生签到表、考场情况记录单装入试卷袋,确认无误后集中放置在规定档案室由学院考务工作负责人专人专管,严防泄密。
2.接触试题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等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漏试题内容,违者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如发生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变换试卷或试题内容,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鼓励采用超星考试系统
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课程利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进行课程考核组卷、线上考试、试卷批阅等全过程的线上考核。
三、考试时间安排
(一)考试安排表编排时间:原则上各相关学院根据本学期微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大纲及进度要求,需于2025年6月24日前完成考试安排表编排。
(二)考试时间:原则上各微专业期末考试须于2025年7月4日前完成,部分提前结课的课程可以提前安排考试。
四、考试组织要求
(一)各相关学院需做好微专业期末课程考试组织安排工作,做好考试通知及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严抓考风考纪。
(二)强化监考教师工作职责,每位教职工都有监考的义务,需服从本学院考试工作的整体安排,任何人不得推脱或拒绝参加监考工作。任课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所授课程的监考工作,其次再安排其他老师。
(三)要求各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做到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看手机或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考试结束后要认真规范填写监考记录单和试卷袋封面,对于缺考和违纪作弊学生需如实工整填写。
(四)微专业修读无补考、重修安排。如毕业班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则不能获得微专业毕业资格;非毕业班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需在下一批微专业开设时重新修读。非毕业班学生所修读微专业涉及课程中,有部分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则需在下一批开设的同微专业中,完成不合格课程的修读并通过考核,方可跟随下一批同微专业修读学生,获得毕业资格。
五、试卷评阅、成绩录入及归档要求
(一)试卷评阅。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遵照要求认真、公正、科学地评阅试卷。
(二)成绩录入。所有课程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批阅,并整理电子成绩,每门课程按照教务系统课程对应的编码清晰标注,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成绩模板(见附件2),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电子表格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由教学科对接教务科统一导入。
(三)成绩归档。所有阅过试卷交由各学院保存备查。教师要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17〕29号)文件归档执行。
联系人:王静 郭丹洁 谭建平 李静
联系电话:029--33720543(0546)(0474)
附件:1. 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模板)
2.微专业 课程修读成绩登记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