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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迎朝同志教学差错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15-06-23   点击数:

政治与管理学院教学秘书王迎朝在对2015年毕业生进行集中清理时,因对计算机应用能力认定条件的认识不到位,导致思政1101班一名学生未能参加校内计算机技能测试。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咸师院发〔201428号),认定王迎朝同志的工作失误为教学管理差错,责成政治与管理学院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希望各院系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严格遵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确保全校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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