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新专业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3   点击数:

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精神,构建科学合理的本科专业体系,学校决定提前开展新申报本科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25年拟新增本科专业;

1.2023年、2024年已预申报的专业(见附件1),此次可直接正式申报

2.2024年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见附件2),此次可直接正式申报

3.2024年未预申报但2025年确有需求增设专业,填写《2024年未预申报专业申请增设报告》(模板见附件3),经批准后方可参与2025年度新专业申报。

(二)2026年拟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

1.预申报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申报本科专业需提前一年在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平台进行预申报。计划于明年申请增设的专业,今年务必按要求进行预申报。

2.预申报要求

1)二级学院应按照“控制专业规模、优化专业结构、坚持特色办学”的整体思路,遵循服务国家战略及行业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优先设置特色专业与交叉学科专业等基本要求

2)能通过现有专业拓展服务方向或扩大招生规模等办法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增设专业,坚决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

3)当年预申报后,次年未正式申报的,截至正式申报当年,期间每年均需在教育部专业备案平台进行预申报。

(三)2025年拟停招、撤销的本科专业

1.需撤销专业;

2.拟停招专业。

(四)2025年拟调整本科专业

2025年拟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的专业。

、申报要求

(一)落实“就业-专业设置-招生”联动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就业-专业设置-招生”联动机制要求开展工作,通过就业、专业、招生联动,布局建设社会急需、战略新兴且契合学校特色的专业,加大力度淘汰缺乏优势特色学科专业链群支撑、不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专业,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二)严格专业申报基本要求

各二级学院申报增设专业时,除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基本要求,科学、规范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配齐配强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能落实落地,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2.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4.可支撑国家战略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专业负责人须为本校自有专任教师。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三)突出专业办学特色

各二级学院在申报新专业的过程中,应深入挖掘并凸显学科办学特色,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要依托学科专业背景,在相关领域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推进行业特色专业优化升级;要立足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建成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的专业群,确保新设专业在同类专业中具备鲜明的竞争优势。设置目录外新专业要经过充分论证,且形成专业论证报告,专业名称科学规范,与目录内已有专业有明显区分,具有一定的发展性,避免简单叠加或口径过窄。

(四)优先设置急需专业

1.学校将立足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优先设置能够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服务陕西四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发展和重点产业链发展,对解决国家“卡脖子”战略问题有重要支撑作用的专业;

2.其次主要增设与陕西区域经济发展高度相关、人才紧缺、布点空白的专业;面向基础学科、国家战略必争、新兴产业、冷门紧缺、民生急需领域等增设相关专业。

(五)主动调整专业存量

1.全省专业布点数超过本科高校数50%且就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三年低于本专业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相关数据随此文点对点反馈至有关学院),在本校已无对应全日制本科专业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均需按撤销专业申报。

2.鼓励各二级学院结合办学实际,撤销本校连续三年就业率后5位的专业(相关数据随此文点对点反馈至有关学院),撤销不符合办学定位、缺乏学科专业群支撑、不适应产业发展、专业质量不符合《国标》的专业。

3.在教育厅点对点预警专业名单中,但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认证专业的,本次可不进行撤销,此类专业所在学院需在一年内基本扭转专业建设质量,提高专业就业落实率。未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原则上不撤销,若确有需要,应提前做好学生分流、政策解读等工作。

4.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的学院,应结合学院师资实际,确保设置专业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文件中相关内容标注后,须一并附上)。

三、工作程序

(一)新专业申报材料

1.2025年7月10日中午12:00前,各二级学院指定专门人员登录网络教学平台网址http://5hn9w1vv.mh.chaoxing.com,上传《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签字扫描版,模板见附件4),连同《专业设置论证报告》(模板见附件5)一并签字扫描上传。

2.申报新设师范教育专业由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按《新设师范教育专业审核备案流程》(见附件6)要求,将新设师范教育专业要求材料一并上传至网络教学平台。

3.有意向撤并专业的学院,需于2025年7月10日中午12:00前,完成《咸阳师范学院2024年拟撤销专业信息表》(附件7)信息填报,将签字盖章的pdf版和excle版打包,以“学院名称+2025年拟撤销专业 ”命名,发至邮箱:546774500@qq.com。以上材料纸质版,同步报教务处教学科郭老师处。

(二)2026年拟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

2026年拟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需于2025年7月10日中午12:00前,完成《咸阳师范学院2026年预申报专业统计表》(附件8)信息填报,将签字盖章的pdf版和excle版打包,以“学院名称+2026年预申报专业 ”命名,发至邮箱:546774500@qq.com。以上材料纸质版,同步报教务处教学科郭老师处。

联系人:王静   郭丹洁   联系电话:18691077327

附件:

1.2023年、2024年已预申报的专业名单

2.2024年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名单

3.2024年未预申报专业申请增设报告

4.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5.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6.新设师范教育专业审核备案流程

7.咸阳师范学院2024年拟撤销专业信息表

8.咸阳师范学院2026年预申报专业统计表


                 教务处

                 2025年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