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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6   点击数:

各院(系):

2012年、2013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院(系)根据安排,及时组织相关师生整理项目结题材料,做好结题的各项工作,现将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12年、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201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201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说明:结题项目按照最高级别要求结题。

二、项目结题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4份;

2.项目的研究成果原件(如论文、研究/实验报告、实物、测试报告、音像资料等材料)及复印件\复制品2份;

3.项目结题汇总表2份;

(二)结题要求

1.国家级项目要求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两种情况均可:①学生必须为第一作者2篇;②学生第一作者1篇,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核心期刊1篇)。

2.省级项目要求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学生第一作者1篇,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不少于1篇)。

3.校级创新项目要求公开发表论文1篇(学生第一作者),校级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求必须有由相关企业(行业)认定的商业计划书,提出认定报告(项目具有可实施性)。

4.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咸阳师范学院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5.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上结题要求完善研究成果,尽快完成项目后续工作,保证所有项目能够结题。

三、结题时间安排

(一)2015527日前:院(系)按照项目结题要求进行答辩、验收、评审。

(二)2015529日前:各院(系)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完成项目最终评审。

四、项目的验收与评审

(一)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将所有材料交所在院(系)。对所提交的实物、软件等必须通过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

(二)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验收、评审,组织召开项目结题现场答辩会,做好会议记录。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院(系)审核的项目进行评审。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颁发结题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2012年、2013年所有立项的项目原则上都必须结题,不得延期。

(二)对于立项人已毕业的项目,由项目组向本院(系)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委托低年级学生),并出具立项人变更证明,经院(系)分管领导审核,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学校给予国家级项目4000/项、省级项目2000/项、校级项目1000/项经费资助。

(四)所有结题材料,各院(系)要做好保存归档工作,以备省教育厅及教育部的检查。

(五)提交的材料请各院(系)汇总,将结题验收报告、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结题汇总表等按项目编号顺序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同时提交以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命名的电子文档(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发送至309839567@qq.com

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附件

教务处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