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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秋季教育实习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5-06-16   点击数:

各相关院(系): 

2015年秋季,我校教育实习学生共计529人,其中男生61人,女生468人。为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院(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在总结以往实习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本次实习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做好实习工作安排并选派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管理能力、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带队教师。

二、校内集训(第十五周-第二十周)

(一)各院()应选聘对基础教育有一定了解的教师担任集训指导教师,每个教师指导学生应在15人以内并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

(二)各组学生应在小组组长的带领下积极参加校内集训工作,对于校内集训不合格的学生将不予安排下点实习。

(三)相关学科教学论教师强化学生师范技能的训练工作。

(四)集训结束时,要求每个参加集训的学生手写1份教学设计、1份说课案、制作1课时教学设计对应的课件。另外,每位实习生需准备1节说课、1节讲课,各院()要组织专人对每位学生进行听课,保证人人过关,对于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教育实习。

三、下点时间安排(831-1023日)

831-94日校内准备时间,910-10月24驻点实习时间,总时间为8周,其中,第1周校内集训、准备及下点工作;第23周教学见习;第47周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其中第56周同时进行教育调查);第8周总结评优工作。1027日正式上课。

四、几点要求

(一)各院(系)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完整的教育实习安排和校内教学集训实施方案及分组名单上报教务处;

(二)实习前各院(系)必须召开实习动员会,让学生充分认识实习工作的重要性和实习工作的纪律和要求,全体实习生充分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实习带队教师还应为各实习点指定一名学生组长,协调组织实习有关事宜;

(三)各院(系)应选派工作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作为实习带队教师,并按照我校《教育实习指导手册》中的要求开展工作;

(四)为保证实习带队教师能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安排课的教师必须办理调停课手续,所带课程从第九周开始安排;

(五)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教学经验丰富的中学高级教师给学生上示范课,或聘请实习基地领导为实习生作专题报告;

(六)实习期间,各院(系)领导应赴实习点进行检查,教务处将本次环节作为院(系)评选先进单位的指标之一。通过检查及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带队教师应积极收集并反馈实习学校对我校实习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为确保实习质量,不允许学生自主实习;

(八)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实践科联系。

附:2015年秋季教育实习附件

教务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