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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9   点击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成长与发展,现决定开展2015年全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展示我校教师风采,提供教学经验交流平台;孕育培养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骨干,激励青年教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教书育人,在提高教学能力上下功夫,为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作贡献。

二、参赛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本学期承担有课堂教学任务的全校青年教师。

2.历年教学竞赛中已获得一、二等奖的教师不再重复参赛。

三、竞赛步骤与要求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院系组织实施,决赛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一)初赛组织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制订院系竞赛方案,切实把竞赛作为教师教学交流、教学培训、教学研讨的一种有益形式,以竞赛为契机,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教风氛围。

2.各院系要做好竞赛宣传和发动工作,参加初赛青年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部门青年教师总人数的30%。要利用本次竞赛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安排好示范教学,认真组织青年教师观摩、学习,并及时积极推广好的教学经验。

(二)决赛组织要求

1.各院系推荐1名教师(青年教师人数在20人以上的推荐2名)参加学校决赛,决赛教学内容要按照教学进度正常进行。

2.决赛阶段,评委进入教学现场,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评分表》,对参赛教师进行现场测评,同时在课堂上随机抽取510名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议,学生评议分数并入总成绩。

3.决赛分文科、理科、艺体三个小组进行。决赛阶段,各参赛单位要组织教师进行听课(听课人数不得少于20人),做好赛教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宣传动员,并请各院系领导妥善安排工作参加决赛活动。

4.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教务处、教学督导及受聘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负责学校决赛评审。

四、时间安排

1.420日前:各院系将35岁以下青年教师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科。

2.9周:各院系将初赛实施方案交教务处教学科。

3.1012周:各院系组织初赛,并于第12周周末将初赛结果和参加决赛教师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科,同时上交决赛教师竞赛教案。

4.13-14周:教务处组织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备课和授课的教学指导和帮助,力求通过本次活动对提高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产生积极作用。

教务处

2015年4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