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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9   点击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使师范类毕业生顺利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咸阳市教育局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2015届申请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毕业生进行教师专业技能测试,现将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条件的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申请测试条件

1.《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四门课程考试成绩全都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为20155910日和51617日,测试地点为一号教学楼234层普通教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安排表,此表公布在一号教学楼一楼大厅和教务网,各院(系)务必通知学生提前查询自己的考试时间安排,缺考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测试内容

1.教学设计。教学设计测试内容是准备一份按一课时(45分钟)设计的完整教案。

2.讲课。讲课的测试内容包括多媒体课件设计、语言表达、粉笔板书等。具体要求及评测标准参照《咸阳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测评标准》执行,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五、测试范围

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为教师资格申请人申报学科内容。小学测评五年级全年内容;初中测评初二全年内容(化学测评初三);高中测评高一全年必修课内容;幼儿园测评学前班内容。教材由考生自带,版本为全市各学科现用教材,幼儿园测评自用教材内容。

六、测试流程

1.教案提交:学生按顺序进入指定测试室,并向专家组提交准备好的完整教案,教案经评审专家组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始下一项测试。

2.讲课:教案审查合格的学生开始讲课,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讲课期间测试专家可提出问题,被测试学生回答问题。

3.评委打分:评委按综合表现给学生打分,按百分制填写《师范类专业技能测试打分表》。此表将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原始依据,材料装入档案永久保存。

七、特殊情况

1.因师范生技能测试516日、17日与2015年毕业生清考时间重合,如测试学生情况时间与测试时间重合者,先参加清考。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各院(系)办公室登记备案,报教务处。

2.其它原因不能按期参加测试者,需先到院系申请,经院()同意后,登记备案,报教务处。

3.以上情况请于201558日上午10:00前报教务处,师范生技能测试时间随后另行安排,通知另发。

八、有关要求

1.教师资格证书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影响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涉及学校的安全稳定大局

2.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都能按时测试,顺利取得证书。

3.负责老师应及时通知学生认真准备教案和讲课内容。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详细辅导,保证每一位学生熟悉本次测试内容及流程。确保毕业生顺利通过本次测试。

附件: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安排表(电子版)

教 务 处

201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