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咸师院人字2007第5号),我校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随堂听课评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会议,查阅相关支撑材料,投票评选王长顺、李永安两位同志为我校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荣誉获得者。
同时推荐王长顺、李峰两位同志参评陕西省第九届“教学名师奖”。
现将评选、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4月30日-5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5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教 务 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