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学籍清理及学业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到注册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师院发〔2014〕12号)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各院系应对学生入学注册进行严格审核,组织学生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学生报到注册表》(附件1),对学生报到注册情况进行汇总,特别是对逾期两周未报到的学生进行认真清理,并于3月23日将《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2)、《开学两周未报到注册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3)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科。
二、学籍清理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师院发〔2014〕12号)第十章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之规定,要求对补考后学生的不及格课程进行清理,并对超过规定门数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各院系应仔细核对本院系学生经补考后的不及格课程及门数,并通知有关学生进行签名确认,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学生。请将清理确认后符合试读、留级、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及处理结论填写在《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籍清理情况汇总表》中(附件4),经院长(系主任)签字盖章后务必于2014年3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三、学业预警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咸师院教字〔2014〕第2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在校学生的学业情况,对可能产生的不利于学生完成学业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实行学业预警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补考后,各院(系)教学秘书将符合《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学生进行统计汇总,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学业预警统计表》(附件5)和《咸阳师范学院学业预警明细表》(附件6)。
2.各院(系)教学秘书将达到学业预警条件的学生名单在通知学生签名确认后,于3月27日前经院长(系主任)签字盖章,交教务处教务科。达到试读预警的学生,由各院(系)直接对学生本人出具预警通知书一份(附件7),达到留级预警和退学预警的学生,待学籍清理文件下发后一周内,由院(系)对学生本人及家长各出具一份留级或退学预警通知书(附件8至附件11),由学生辅导员填写并负责传达到相关学生及家长。
3.对受学业预警学生,各院(系)要充分关心和重视这部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主管辅导员要约受学业预警的学生谈话,帮助分析原因,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并做好对受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四、注意事项
此项工作程序繁杂,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附: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报到注册、学籍清理及学业预警工作附件
教务处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