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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4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52号)精神,现将我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及时通知并组织好推荐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一)申报的教材出版时间应为200911日至20121231日内(包括新版、修订版和重印)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

(二)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有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职、成教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有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等,请与文字教材一并申报),不包括学术专著。

二、评选条件

(一)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二)教材要体现先进性和科学性,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正确阐述本学科、本专业理论和概念,体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独立学院和高职教材应突出适应性、实践性,高等继续教育教材应具有鲜明成教特点。

(三)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具有可读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四)文字表述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有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的,文、图、声配合标准。

(五)推荐教材须经过本校2届以上(含2届)学生教学实践检验,且得到普遍认可。

(六)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同时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七)分册出版的丛书、套书,合用一个书号的,只能以整套参评;分别使用书号的,既可以整套参评,也可以其中一册参评。

如套书有多名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且不属于同一高校,由其中一本教材的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所在学校对整套教材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样书。院系要对申报的教材进行初审,申报的教材需有校外至少2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的评议与推荐,根据教材的科类填写相应的评议表。

(二)学校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根据省上要求,本次我校向省教育厅共推荐3部教材参与评奖。

四、申报时间

请各院系于41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1)、《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2)、《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附件3)、教材样书2本、以上材料一式3份装入档案袋中,并将附件1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五、评审和奖励

(一)2015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设一等和二等奖共100项,一等奖30项,二等奖70项。

(二)获奖的优秀教材重印时,可在封面上标注“2015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字样。鼓励各高校优先选用陕西普通高校优秀教材。

(三)省教育厅将对省级优秀教材编著者给予一定支持,学校按照相关奖励文件予以奖励。

(四)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申报的候选教材进行公示,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将取消所在学校的优秀教材评选资格;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问题,将取消省级优秀教材称号。

附件:1.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

2.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表

3.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

教务处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