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定于本学期期末阶段在全校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教目的: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评教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学生评教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帮助授课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教安排:
1.评教时间:12月15日至12月26日,学生登录咸阳师范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评教。(内网:http://218.195.80.57/ 外网:http://218.195.80.4/)
2.评价步骤:
(1)打开个人信息和功能页面中的“网上评价”页面,在“提交教学评价表”栏目中,选择被评价教师承担的课程,然后对照“评价内容”(即评价指标体系),在每一项指标对应的等级栏中进行选择。
(2)在教学评价时每评价一门课程需要提交一次。一次必须完成所有教师(本学期担任过该生教学任务的教师)的教学评价,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三、注意事项
1.二级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动员,使学生了解评价指标的内涵,正确认识网上评教的意义,督促学生及时进行网上评教。
2.本次学生评教要求除毕业班以外的所有在校生全部参加。参加教学质量评价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每个学生都应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进行本学期成绩查询,并且下学期也无法进行所有公选课的选修。
3.学生务必确保自己的密码不泄密。被他人盗用密码进行恶意操作者,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密码遗忘或被他人修改,学生到所在院(系)办公室重新设置。
4.评价过程中不能中途退出,否则评价结果将不能生效。一旦评价完毕,结果不可更改,请慎重选择;评价结束后,注意退出教学管理系统。
5.在评教过程中,发现评教系统运行问题的,请及时到教务处评建办公室(1号楼110办公室)反映情况。
教务处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