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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6   点击数:

各院(系):

为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咸阳师范学院课表编排与管理细则》要求,现就落实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工作安排如下:

1.11101114日,各院(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对各专业下学期开课计划。如需调整,请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附件1),经院(系)领导和教务处长签署意见后于1114日前交教务科。

2.11171121日,各院(系)组织学生选定下学期专业限选课和任选课。1124日院(系)办公室汇总、填写《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专业限选课、任选课人数汇总表》(附件2),并于1124日前交教务科。(说明:选课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不开课,学生应改选其它开设课程;同一专业任选课只设一个教学班;学生超过规定学分之外多选的课程不进行成绩认定。本科学生应于第四学期初选定修读方向,成立选修班。同一专业方向只设一个选修班,学生选定专业方向后,应严格按照该专业方向设置的课程选课,错选课程不计学分。)

3.1125125日,各院(系)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各门课程任课教师,于125日前将《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科。

4.128212日,各院(系)在教务管理系统课表编排子系统中录入教学任务。

5.12151223日,教务科编排全校公共课课表,1224日—1231日各院、系编排专业课课表。

落实教学任务和编排课表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院(系)务必认真对待,高度重视。在任务落实的过程中,凡因不认真出现差错或不在规定时间上报而使课表编排延误的,一经查实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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