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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2级师范类本科学生进行校内集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4   点击数:

各院(系):

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春季教育实习工作, 现就2012级师范类本科学生校内集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院(系)应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订本次教育实习校内集训工作,并做好指导教师的遴选。

二、集训安排(第十三周-第十八周):

(一)各院()应选聘对基础教育有一定了解的教师担任集训指导教师,每个教师指导学生应在15人以内并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

(二)各组学生应在小组组长的带领下积极参加校内集训工作,对于校内集训不合格的学生将不予安排下点实习。

(三)教育科学学院负责督促相关学科教学论教师强化学生师范技能的训练工作。

(四)集训结束时,要求每个参加集训的学生手写1份教学设计、1份说课案、制作1课时教学设计对应的课件。另外,每位实习生需准备1节说课、1节讲课,各院()要组织专人对每位学生进行听课,保证人人过关。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全校的学生试讲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教育实习。

三、几点要求

(一)各院(系)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制订完整的教育实习校内教学集训实施方案及分组名单于1126前上报教务处。

(二)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教学经验丰富的中学高级教师给学生上示范课,或聘请实习基地领导为实习生作专题报告。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2012级师范生校内集训分组名单统计表

附件22012级师范类本科学生进行校内集训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

教务处

201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