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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6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陕西省活动方案的通知》(陕教语〔20141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校做好本届“推普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结合“中国梦、陕西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语言文化推广展示活动,营造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国民语言应用能力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主题: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

三、活动要求

(一)突出主题,做好宣传。各院(系)可结合实际,制作宣传横幅1条,宣传海报2张。

(二)认真策划、精心组织。面向2014级新生,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各类专题活动。

(三)突出重点,力求实效。要继续依托校园媒体宣传橱窗等,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

四、具体活动内容

本届推普周活我校要组织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各院(系)组织师生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陕西省贯彻〈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的学习,积极组织开展《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数字用法》《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以及国务院颁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等规范标准的宣传培训等。

(二)结合2014级新生入学,各院(系)应在新生中开展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相关活动,可以组织新生开展普通话自我介绍、感恩书信大赛等活动。

(三)针对大二、大三学生,以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重点,开展以练普通话、写规范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活动,例如开展主题演讲赛、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等,另外对学生作业、实验报告等规范用字进行检查,开展评比活动。

(四)大四学生即将面临就业、考研的实际,以提高其在面试中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重点,可以组织开展简历制作大赛与培训,面试技巧与规范用语等相关培训等,着实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五)各院(系)应要求师生在各种场合使用普通话,学校将对各院(系)要教师课堂授课是否使用普通话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六)学生会组织各学生社团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五、几点要求:

(一)要求各院(系)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努力做好本次推普周的宣传工作。教务处、宣传部、校团委将对各院(系)推普宣传情况进行检查。

(二)请各院(系)于2014918日前本院(系)的实施方案报送教务处。

(三)活动结束后各院(系)于2014925日前将活动照片(不少于5张)、活动总结等材料报送教务处。

附件:活动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合集

教务处

201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