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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秋季教育实习返校及返校后总结相关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4-10-14   点击数:

各相关院(系):

根据我校2014年秋季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实习生将于102324日返校。现将本次实习返校及返校后总结工作做以安排,请各院系根据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一、返校安排

(一)各院系应及时通知实习带队教师提前与实习学校进行沟通,办理好各项交接手续,组织实习生有序离开实习学校。在接实习生返校前,各院系带队教师应加强实习生纪律教育,并组织实习生整理好行李,原地等待车辆,在此期间实习生不得请假,以免延误车辆接送时间。接回时间及安排详见附件1。市区实习生在带队教师的安排下于1024日统一与实习学校办理有关手续并安全返校。

(二)实习生返校后,应立即到所在院系报到,不得离校,实习生从第九周起正式上课。

二、返校总结工作:(第912周)

(一)院(系)总结(第910周)

1.自查实习生实习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召开实习生座谈会,作好记录,以备检查。

2.院系自行组织实习生开展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学校不再组织进行。(112日前各院系将技能竞赛实施方案报教学实践科)

3.整理完善实习资料,评定实习成绩。实习生成绩于117日前录入教务系统,实习综合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统一采用四级等级标准。

4.按照学校公布的评选办法、评选条件及比例,开展教育实习评优活动,评优结果应予以公示(各院系于117日前将本单位评优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5.以院系为单位举办优秀教案、优秀调查报告展览。

6.对本次教育实习整体工作进行总结,尤其是对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整理,为以后教育实习工作提供借鉴。

7.整理教育实习资料并进行归档。

8.按有关规定于117日前报销各项实习费用。

(二)学校总结(第1112周)

1.学校对优秀实习生、优秀教案、优秀调查报告进行审定。

2.召开实习带队教师、实习生代表座谈会,派出学生不能为同一实习点的学生。(另行电话通知)

3.实习总结并整理归档资料。

附件:返校文件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