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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校级通识教育选修课课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3   点击数:

关于征集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校级通识教育

选修课课源的通知

                      教(评)〔2026〕7号

各二级学院:

为适应学校本科培养方案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发展需要,着眼国家发展战略、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需要,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养高的人才,现面向全校征集遴选通识选修课。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开课的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

(二)跨学科开课的教师,近三年必须有与所开课程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

(三)申报教师应在所申报课程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特长,以保证课程的授课质量。

(四)本学期线下选修课每个学院限报2门课程。

二、课程类型

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发展结构,鼓励教师从以下9个方面进行课程建设:

(一)思政类课程

结合学校实际,重点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以及“四史”、宪法法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设内容,开设选修课程。

(二)国家安全类课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开设关于“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我国新时代国家安全的形势与特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重点领域和重大意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选修课程。

开设关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方面的选修课程。

(三)科学素养教育类课程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布局战略要求,开设科学素养教育类课程。课程内容包括科学类学科教育、围绕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和人工智能、航天航空、生命科学等科技前沿领域科普教育、科学教育教学装备配备和使用等。

(四)生命健康教育类课程

根据《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开设生命教育和健康教育类课程,课程内容可包括自我意识与培养、生涯规划及能力发展、性心理及恋爱心理、学习心理、人格发展与心理健康等。

(五)人工智能类课程

紧扣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浪潮与教育领域融合应用趋势,落实科技赋能教育的时代要求,开设人工智能类课程。课程内容可包括人工智能基础原理与教育应用场景、智能教学系统的设计与实操、AI 辅助教学设计与课堂优化、人工智能伦理与教育数据安全、智能评价体系构建与应用等方面,助力师生掌握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中的核心应用能力。


(六)教育数字化类课程

根据党的二十大对推进教育数字化提出“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要求,积极参与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开设教育数字化类课程,课程内容可包括数字化背景下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资源库的构建与使用、教育数字化的标准与规范等方面。

(七)生态、环境保护类课程

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贯彻落实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要求,开设生态、环境保护类课程,课程内容可保护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灾害治理等内容。

(八)就业创业及职业规划类课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开设就业创业及职业规划类课程,课程名称不得与现阶段本科生已开设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三门课名称重复,课程内容应是现阶段授课内容的细化、延生与拓展,重点突出创新创业类比赛赛前集训指导、商业计划书的制作与演示、大学生创新创业个案分析、职业压力管理、面试技巧等方面。

(九)弘扬、传播中国文化类课程

开设弘扬、传播中国文化类课程,课程要有利于弘扬、传播陕西地方特色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课程内容包括戏曲、国画、书法、茶艺、射艺、武术、站桩、太极以及用外语讲好中国故事等。

三、课程要求

(一)所开设课程思想健康、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通识性特征,增强趣味性、实践性,适合面向大部分专业学生开设。

(二)通识选修课程一般开设32学时,2学分,开课时间为第6—13周,任课教师应据此制定课程大纲,规划教学任务。

(三)每位教师最多申请开设1门课程(可申请开设多个平行班),凡申请开课的教师需填写课程内容简介。

(四)学校划定的线下选修课上课时间为每周二、周四的7—8节,鼓励教师在此时间段内授课,以最大限度保证选课人数,如确因课程冲突等原因需调整授课时间,请在附件1备注栏内写明具体授课时间,需具体到周几第几节课。

(五)对授课地点及授课上限人数有要求的老师,请在附件1备注栏标明对授课场地及上限人数要求,未标明要求者,将综合考虑教室空余数量、选课人数等因素分配教学楼教室。

(六)原则上单门课程选报人数少于30人的课程不开设。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3月9日上午12:00前将课程申报材料(附件1校选课统计表、附件2课程内容简介)纸质版签字盖章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1#109),电子版发送至546774500@qq.com

联系电话:33720543       联系人:王静 郭丹洁

附件1:校级选修课统计表

附件2:校级选修课课程内容简介

                                                                       教务处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