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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微专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双千”计划,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供需精准适配,促进学科专业间交叉融合,持续建好我校已有的15个首批微专业,继续丰富我校微专业体系,现决定开展第二批微专业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第一批已入库的微专业所在学院本次不再申报新的微专业。

2.无入库微专业的二级学院本次至少申报1个微专业,每学院申报微专业总数不得超过2个。

二、申报原则

1.第二批微专业设置应体现创新性和复合交叉性,原则上应与国家本科专业目录不相同。

2.第二批微专业建设坚持“边建设、边运行、边完善”的原则,构建科学、合理、重点突出的跨学科核心课程体系。

、申报要求

1.微专业学分要求设置:每个申报的微专业需开设5-6门核心课程,总学分10-12学分。课程体系需包含理论、实践、实训模块,实践学分占比不低于30%。

2.微专业课程设置:每个申报微专业需设置至少1门“人工智能+”校企合作课程。

3.授课要求:申报的微专业需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批微专业招生、开课及实践教学,确保学生获得学分认证。

4.招生规模微专业计划招生10-30人,面向全校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开放招生。

、申报程序

1.各意向申报学院组织填写《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附件1)《“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汇总表》(附件2),均签字盖章后,2026年3月20日中午12点前提交1式1份纸质版至教务处教学科1号楼109室郭丹洁老师处,同步提交材料http://5t7jtmyo.mh.chaoxing.com,电子版发至邮箱:113559579@qq.com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3月25日前公布立项名单,并于3月30日前启动第一批次招生工作。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相关二级学院须严格对照建设方向,结合学科优势和区域产业需求,科学设计课程体系,确保微专业“小而精、专而新”。由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组建“校内教师+行业专家”双导师团队,统筹推进申报与建设工作。

2.严格时限,高效落实

相关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学院须保证于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招生、开课及实践教学,并定期向教务处报送教学进展报告。

3.强化保障,注重实效

学校设立一定的微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用于课程开发、企业合作及实践教学。各二级学院制定“微专业学分可替代通识选修课或专业拓展课学分”的相关制度,学院争取与合作企业达成协同育人协议,可为获证学生获得优先推荐至合作企业实习就业的机会。

4.持续建设,提升质量

已立项的15个首批微专业,要重点关注第二批次招生培养运行效果,及时收集学生及企业反馈,对课程体系进行动态调整与优化,形成“建设-反馈-改进”的良性循环,确保建设质量稳步提升。

联系人:王静、郭丹洁 电话:029-33720543

邮箱:546774500@qq.com
附件:

1.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

2.“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汇总表


教务处

20263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