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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   点击数:

教务 〔20149

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使师范类毕业生顺利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和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咸政教人字〔20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2014届申请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毕业生进行教师专业技能测试,现将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条件的2014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测试条件

1.《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四门课程考试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为2014年4月19、20日和4月26、27日,测试地点为一号教学楼2、3、4层普通教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2014年师范类毕业生专业技能测试安排表》,此表公布在一号教学楼一楼大厅和教务网下载中心,各院系务必通知学生提前查询自己的考试时间安排,缺考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包括:教学设计和讲课。

教学设计测试内容是准备一份按一课时(45分钟)设计的完整教案。讲课的测试内容包括多媒体课件设计、语言表达、粉笔板书等。具体要求及评测标准参照《咸阳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测评标准》执行。

五、测试范围

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为教师资格申请人申报学科内容。小学测评五年级全年内容;初中测评初二全年内容(化学测评初三);高中测评高一全年必修课内容;幼儿园测评学前班内容。教材由考生自带,版本为全市各学科现用教材,幼儿园测评自用教材内容。

六、测试流程

1.教案提交:学生按顺序进入指定测试室,并向专家组提交准备好的完整教案,教案经评审专家组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始下一项测试。

2.讲课:教案审查合格的学生开始讲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讲课期间测试专家可提出问题,被测试学生回答问题。

3.专家组按综合表现给学生打分,按百分制填写《师范类专业技能测试打分表》。此表将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原始依据,材料装入档案永久保存。

七、有关要求

教师资格证书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影响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涉及学校的安全稳定大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都能按时测试,顺利取得证书。负责同志应及时通知学生认真准备教案和讲课内容。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详细辅导,保证每一位学生熟悉本次测试内容及流程。确保毕业生顺利通过本次测试。

附件:2014师范技能测试安排表.xls

咸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