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 )和《关于做好201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14〕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校于4月11日上午召开201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审工作会,对社会工作、绘画、艺术教育专业进行授权审核。专家组通过听取院系汇报、审查申报材料、召开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座谈会、实地考察实验室、画室等环节对社会工作、绘画、艺术教育三个专业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经过专业组评议讨论认为我校社会工作、绘画、艺术教育三个专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现将我校201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33720546)反映。
咸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