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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6   点击数:

各院、系:

为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咸阳师范学院课表编排与管理细则》要求,现就落实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工作安排如下:

1.512---513,各院、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对各专业下学期

开课计划(含实践环节)。如需调整,请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经教务处长签署意见后于514日前交教务科。

2.515---519,各院、系组织学生选定下学期专业限选课和任选课。520日院、系办公室汇总、填写《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专业限选课、任选课人数汇总表》,并于520日交教务科。(说明:选课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不开课,学生应改选其它可开设的课程;同一专业任选课只设一个教学班;学生超过规定学分之外多选的课程不进行成绩认定。同一专业方向只设一个选修班,学生选定专业方向后,应严格按照该专业方向设置的课程选课,错选课程不计学分。)

3521---527,各院、系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各门课程任课教师,于527前将《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的文字版和电子版交教务科。(说明: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主讲教师岗位资格规定》安排各专业本科教学主讲教师)

4528---531,各院、系在教务管理系统课表编排子系统中录入教学任务。

563---613,教务科编排全校公共课课表,616---625各院、系编排专业课课表。

落实教学任务和编排课表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院、系务必认真对待,高度重视。在任务落实的过程中,凡因不认真出现的差错或不在规定时间上报而使课表编排延误的,一经查实,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教学安排附件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