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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推选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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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推选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根据《关于举办全省第十八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推选交流活动的通知》(陕教会〔2026〕3号)文件要求,为引领广大教师养成爱读书、勤思考、善总结,多动笔的教研习惯,集中发现、培育一批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推动广泛应用,学校决定举办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推选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含教学行政人员)

二、推选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推选作品的文体

推选作品的文体包括教育教学论文,教育调研报告,教育叙事,教育故事,教育教学随笔、札记等。

(二)推选作品的标题

1. 推选作品的标题要依据内容提炼表达,题文相符,具有概括、精炼、准确的特点。

2. 推选的作品只设主标题,不设副标题。

3. 英语学科的推选作品标题一律使用汉语表达。

(三)推选作品的内容

1.推选作品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发现、研究教育教学问题为主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方法,努力做到主题明确,论点正确,论据有说服力,语言规范顺畅,谋篇结构合理。  

2.师范院校的推选作品应聚焦基础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师范生的思政教育、素质培养、教学方法,以及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等方面,不要涉及具体的专业学科知识研究。

3.文科类推选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观、民族观、宗教观等方面,必须坚持正确的意识形态,不得有错误的观点和论述。

4.英语学科的推选作品使用汉语撰写,突出表述英语学科教学的研究成果,重心不在反映作者的英语学科的语言能力和撰写水平。

5.推选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已公开发表的,文责自负。严禁抄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推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作者所属单位进行通报。

6.推选作品的标题为小二号,正文为宋体小4号,用A4双面打印,1式3份。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7.推选作品的作者须准确填写“第十八次推选作品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

三、推荐名额

本次申报不限名额,各学院教师自愿参加。陕西省教育学会将聘请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评选结果以陕西省教育学会正式文件为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 参评作品用A4纸双面打印,1式3份。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 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汇总表签字盖章版一式一份、个人申报表(附件2)及参评作品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厚德楼1-109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至546774500@qq.com邮箱。

3. 作品须提交评审费80元整至省上参加评审,费用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于4月30日前交至厚德楼109办公室。

联系人:王静  郭丹洁

联系电话:029-33720543

附件1:第十八次推选作品汇总表

附件2:第十八次推选作品个人申报表

教务处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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