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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帮扶第十六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精准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构建有效的“双创”帮扶体系,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培育更多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有效落地。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17〕13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六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入驻基地的遴选帮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入驻团队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2.入驻团队(项目)可为实体公司、创业团队等形式,必须由团队负责人提出入驻申请;

3.团队必须由咸阳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生组成,团队负责人应由非毕业班学生担任(如已注册公司,负责人可为毕业班学生),团队总人数为3-8人;鼓励多学科背景的同学联合申报,原则上团队成员不可在一个班级。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内原则上只能参与(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参与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不超过2 项。团队成员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4.团队(项目)必须具备明确的公司创业或科技创新特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地区经济发展和环保要求,具有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潜力;

5.团队(项目)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以及创新创业能力;

6.团队(项目)须聘请本校在职教师担任第一指导老师,校友及校外人员可担任项目第二指导老师(校内指导老师只能聘请一位)。每位校内教师只能申报指导团队(项目)1项,第十五批入驻团队指导教师本次不得申报;

7.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甚至跨学院的团队或学科专业交叉融合项目申报;

8.对校外服务的创业团队必须取得工商、税务注册资格;

9.不接受国家限制行业及不符合学校规定的项目申报。

二、审批程序:

1.项目团队向所在学院提交入驻基地申请表及申报材料;

2.各学院对团队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视情况组织答辩,且对推荐项目提出评审意见,择优推荐给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推荐书须经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组组长(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3.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对团队提交的申请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符合标准的团队进行评审,评选入围的团队(项目)统一向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准予入驻;

4.入驻团队与指导中心签订孵化协议书及安全承诺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5.团队15天内完成工作室的装饰,经检查合格,正式开展团队活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审标准:

1.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团结、协作、包容精神;

2.团队成员在校期间成绩合格,无任何违反校纪现象;

3.团队负责人表现良好并具有一定经营管理或科技创新能力;

4.团队的项目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性、市场潜力和竞争力且适合在校内开展;

5.同等条件下,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被立项为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验收等级良好及以上的项目,优先入驻;

6.已取得营业执照或入驻期间能注册公司的团队(项目),优先入驻。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1.4月29日—5月19日,各团队(项目)完成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入驻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一);汇总整理团队(项目)成员的学生证复印件、指导教师个人情况简介以及相关的支撑证明材料(主要荣誉奖励证明及发明专利、论文等材料复印件);将全部支撑证明材料附在《申报书》之后整体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将成册的申报材料按时提交给各团队(项目)所属二级学院。已注册公司或个体户的团队(项目)的支撑证明材料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盖企业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5月20日—5月21日,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组审核推荐,出具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填写汇总表(附件二)。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统一交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博雅楼120东,联系人:高于涵,联系电话:029-33722371,邮箱:704683707@qq.com)。    

3.5月25日—6月5日,教务处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申报评审工作,确定入驻团队(项目)名单并开始办理相关入驻手续。

五、几点说明

1.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组积极组织有创新创业意向并具备一定前期基础的全日制在校生团队积极参加申报,每个学院至少推荐一项。

2.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和本通知的要求,对各团队(项目)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等进行严格审核,筛选推荐优秀的团队(项目)参加学校评审。

3.团队指导教师应引导学生制定细致的项目计划,认真指导、监督团队(项目)的进展,帮助学生解决项目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4.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要做好对获批入驻实训基地团队(项目)的备案登记,加强对团队(项目)的跟踪指导、服务、管理,持续帮助其顺利开展创新创业孵化。

5.经评审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实训基地的团队(项目),依照《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资助办法》(咸师院发〔2022〕11号)每个团队(项目)按照评审等级将给予5000元或10000元的帮扶经费资助,并提供一定面积的创客空间和相应的办公设备。

附件

《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入驻团队(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

《咸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基地入驻项目申报汇总表》



咸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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