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2018〕2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师教育改革,推进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师范生教育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更好服务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师教育优先发展,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为重点,以提高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教师教育内涵为主线,加大职前职后培养培训力度,形成高水平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整体水平和师范生培养质量,为地方基础教育提供优质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优势更加突出,特色更加鲜明,服务基础教育能力进一步增强,师范生培养质量,教师培训质量显著提升。在教师教育研究改革,师范专业内涵建设与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师范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师范生生源质量与基础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基本原则
(一)重点支持、优先发展。把教师教育发展和师范专业建设置于学校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优先保障,为地方基础教育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二)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教师教育既要统筹好生源质量提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培训等工作,还要统筹好各种资源,系统安排,整体推进,汇聚各方面力量。
(三)立足优势、强化特色。在坚持“师范性”的办学定位和保持教师教育优势的基础上,强化协同育人和技能训练,强化培养和培训特色,突出我校教师教育特色。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师范专业建设
1.大力进行专业调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关于“师范类专业要逐步达到60%的比例”的要求,在现有19个师范专业的基础上,2020年新增“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自设专业)” 两个师范专业,使学校师范专业总数达到21个,实现师范专业从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到职业教育全覆盖,培养更多合格的一线教师。同时要结合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率、毕业生就业率、专业师资情况、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等综合因素,整合调整非师范专业。
2.深化师范专业教学改革。进一步明确师范专业建设思路、建设目标和专业定位,以全面提高师范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对接师范专业认证和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相关要求,科学设计师范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目标,强化教师教育类课程,注重提高学生理论基础,突出师范专业实践技能训练,形成融师范性、学术性、应用型为一体的开放性的新型师范教育体系。
3.积极推进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按照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教学条件,优化专业教师队伍,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突出专业特色,强化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师范专业建设水平,确保学校现有师范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认证的一级认证。加大建设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师范类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努力实现6个省级师范“一流专业”通过二、三级认证。
(二)积极推进师范专业课程建设
4.加强师范生师德养成教育。在师范专业人才培养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课程,将师德教育贯穿师范教育全过程。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设专门课程,注重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师德,汲取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道,多途径,多方式,多样化的培养师德,着力培育师范生的教师职业认同和社会责任感。
5.加强师范教育类课程和教师职业技能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2)1号)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等规范要求,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和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的要求,面向地方中小学基础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师范专业课程体系,加强师范教育类课程和教师职业技能课程,合理构建师范教育实践课程体系,强化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
6.加强教师教育类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师范教育类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启动实施教师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积极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应用共享。每个师范专业都须建设具有本专业自身品质与特色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和在线开放课程,全面提升教师教育类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
7.加强教师教育类特色教材建设。在学校教材建设立项中,对于教师教育类专业特色课程教材和学科教学论教材进行倾斜,做好特色课程教材建设工作,提高教师教育类教材建设质量,为打造教师教育特色提供教材支撑。
(三)深化“协同育人”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8.构建“三位一体”协同育人体系。加强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我校开展教师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的支持力度,助力地方基础教育提升质量。最终实现育人方案一体化设计,育人实践一体化实施,育人质量一体化评价,育人条件一体化保障。
9.积极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坚持“面向需求,创新机制,强化实践,协同育人”理念,师范专业相关学院要在教务处的统筹指导下,因地制宜地选择确定对口服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
(四)加强师范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10.强化师范教育实践教学环节。进一步加大师范专业实习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学时),突出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科学设置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课程群,并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尝试对于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水平实行学校考级制。
11.加强师范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巩固和加强师范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每年划拨50万元,专款专用,建设一批相对稳定、管理规范的师范生校外实践、实习基地,确保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基地数比例不低于20:1。加大师范专业实验室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微格教学、语言技能、书写技能等师范技能实训中心建设,加强学科实验教学实验室的建设。逐年加大师范生生均实习教学经费投入。扩大学生顶岗实习的范围,解决地方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
12.深入开展师范技能竞赛活动。着力抓好师范生师范技能培训,每年组织校内师范生开展师范技能竞赛活动。积极鼓励支持教师、学生参加各类师范生技能竞赛,力争在各级各类师范生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13.发挥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教研室作用。对于由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中小学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构成的各师范专业“中小学教学法与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教研室”,加强建设,保证教研室人员结构、数量;加大条件保障,经费投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强化指导、评估和检查,使教研室在师范类课程教学,保证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实效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深化师范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14.加大师范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教师积极开展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鼓励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中小学联合申报项目,鼓励师范生参与教师的教学研究项目,加强对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成果培育。注重成果推广,发挥示范作用。
15.加强课堂教学改革。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需要,大力推进授课方式改革。结合师范专业的特点,在专业课程课堂教学中,适当增加学科素养方面的内容,增强专业知识学习和师范技能的融合。要根据基础教育教学实际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积极采用参与式、讨论式、交互式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师范生爱岗敬业意识。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方式变革。
16.进一步加强对师范教育、基础教育的理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整合力量,加强陕西乡村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学校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建设,加强教师教育、基础教育的基础理论和实践研究,注重研究地方中小学教育教学需求和师范生培养针对性问题,研究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贯通问题。整合研究力量,设立专项科研项目,注重科研成果培育,不断提升学校师范教育科研实力和水平。产出既有理论指导,又有实践应用的高质量成果。
(六)着力加强师范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17.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教师师德规范,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以“四有”好老师标准统领师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热爱教学工作,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重视和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思想教育,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激励青年教师在立德树人的事业追求中实现自身价值。
18.加强师范专业教师和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学需要,切实采取措施,配足配齐教师教育类,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类课程教师。关心、关注师范专业教师的成长,在项目申报、课题研究、挂职交流、访问学者、海外研修、实践教学、评优表先、业绩考核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鼓励承担教师教育类课程的中青年教师到中小学从事一定时间的教学工作。
19.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咸阳师范学院选派专任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等相关工作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聘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师范生培养“双导师制”,积极聘请优秀中小学教师作为兼职教师,健全优秀中小学教师与高校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教育实习、见习机制,逐步使兼职的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占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的比例不少于20%。
(七)着力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
20.扩大师范专业招生比例,提高生源质量。统筹规划各专业招生人数,使师范专业的招生人数不低于学校招生总人数的70%以上。多措并举,多方联合,想方设法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
21.积极推进实施卓越教师计划项目,加强优秀学生选拔。继续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扩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覆盖范围,制定卓越教师计划项目培养方案,大力实施卓越教师培养,开展师范专业学生入校后的二次选拔,选拔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学习。
(八)加强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
22.加强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工作。依托学校师范教育优势,整合培训学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职能,以国家级培训为引领,积极争取 省、市、县级培训项目,广泛开展“校校”合作培训,加大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力度,为中小学教师终身学习服务。
23.积极争取建设省级教师教育培训基地。挖掘全校教师培训资源,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积极争取建设省级教师教育培训基地,扩大基础教育教师职后培训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
24.创新教师培训模式。积极采取线下面授培训与线上远程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送教培训相结合、脱产研修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有效途径,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坚持按需施训的原则,探索建立教师自主选学机制,建设“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选学服务平台,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组织与保障
25.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教育工作。教务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学科办、科研处、实验室管理处、培训学院等相关单位要完善教师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协调教师教育工作中的问题。各相关二级学院要及时召开教师教育工作专题会,研究本院教师教育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促进教师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学校教师教育工作的指导和咨询,及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26.加强经费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加大师范专业经费投入,保证用于师范生的生均教学日常经费支出和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平。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提高师范生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争取上级部门设立专项经费对地方师范院校给予扶持。
27.加强制度保证。教务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学科办、科研处、实验室管理处、培训学院相关部门要根据教师教育工作发展需要完善修订相关制度,为教师教育的良性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28.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对学校加强教师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政策举措落到实处。对于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对实施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