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2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师范生教师资格改革,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结合学校师范专业人才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
为保证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组。
(一)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学生工作校领导
成 员: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实验室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二级学院院长。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师范生培养目标,制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指导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负责人兼任。
(二)二级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
各相关二级学院成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教学副院长和相关师范专业专家教师,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制定本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以及相关学科学生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具体实施。
二、考核对象
我校参加陕西省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当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包括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教育技术学、英语、地理科学、舞蹈学、音乐学、美术学、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体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书法学等18个专业的师范生。
根据自愿原则,师范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考核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及学科
根据师范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教育技术学、英语、地理科学、舞蹈学、音乐学、美术学、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体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书法学18个专业的师范生根据培养目标和目标定位申请对应任教学段和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形式
根据师范生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等,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 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重点考核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四方面内容。四项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方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
1.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
坚持师德为先,促进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通过教育见习、实习、研习过程的师德师风表现、参加师德师风征文、演讲等形式全面考察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师德准则、职业认同、关爱学生、用心执教、自身修养等七个方面,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违法犯罪的该项考核一票否决。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
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和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全面考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学科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现代教育技术与课件制作》、《班级管理艺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普通话和教师口语》、《三笔字》等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
3.教育实习实践
加强实践教学,以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为主,构建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等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师范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1学期,且教育实习手册填写完整,实习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坚持能力为重,加强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师范生技能(普通话与教师语言表达、“三笔字”与板书规范、教学设计与教案撰写、课堂组织与教学、教学评价与反思、学生教育与班级管理、现代教育信息化与微格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与应用、中小学课程标准解读等)测试均合格。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1)完成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且不少于20学时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习,并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习心得, 由学院组织审定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2)校内教师专业能力系列实训课程。学习不少于36学时,自行打印证书。申请考核的学生持合格证书,由学院给出合格意见。(3)微课和教学设计考核。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1份与报名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学设计,提交不超过15分钟的微课视频,微课视频包含多媒体课件展示及板书环节,由学院给出合格意见。确保达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培养过程性考核由培养学院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分项考核并给出考核意见,四项考核均合格者认定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重点考核师范生综合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由学校分类命题、统一组织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综合考查师范生《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重点考查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实施中的应用能力。
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为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笔试合格。
2.面试。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主要考核学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由培养学院确定任教学段面试科目并组织进行面试考核。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试讲、答辩方式考核。
(三)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均合格的师范生,认定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情况、任教学段和任教科目、有效期起止时间等,由教育部统一制定样式。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师范生在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考核时间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于每年5月前组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相关专业的应届师范生均可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认定。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二级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要认真贯彻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能力考核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流程与程序,确保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纪律保障
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各考核环节规范、有效、公平、公正,录入数据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报送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的,或在免试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条件保障
学校加大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支持力度,在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保证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发证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