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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学生信息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19   点击数:

咸师院教字〔2014〕第37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管理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及时了解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考风、学风、教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工作职责和任务

第一条信息员具有以下职责:

1.协助学校在学生中开展的各类教学质量检查活动。

2.收集学生对学校教学计划及运行、教风学风、教学质量、专业课程、教材管理、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以及各类教学基本设施的开放和使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收集任课教师教学态度与水平、教学过程的各环节(课堂教学组织、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存在的问题以及学生在学习纪律、学习态度、考风考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反映学生在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学习负担、学习纪律、学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反映学校、院(系)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学生对改进教学工作、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6.反映对课程(含教材、进度)、教学计划、培养目标、教学场所及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信息员要及时收集广大同学对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客观公正地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学生信息员信息反馈表》,并定期到教务处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条信息员要按照教务处要求,定期召集学生围绕指定专题进行座谈讨论,并将座谈内容形成简要书面材料上报教务处。

第四条信息员要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调查研究工作,获取第一手准确材料,为教学及教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第五条信息员要积极宣传学校重大工作决定,参与学校大型教学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聘任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信息员聘任的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关心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具有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调研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密切联系学生。

4.工作作风民主,能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反馈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纪律性强,有保密观念。

第七条信息员聘任的程序和待遇:

l.咸阳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各院(系)办公室报名,由各院(系)汇总报教务处审查、聘任,并颁发咸阳师范学院学生信息员聘书。

2.学生信息员应分布在不同的年级和专业。原则上每个本科专业(不包括专升本)推荐一名学生,学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可安排2人。每个院(系)设组长1人。

3.信息员聘期一般为一年,信息员在聘期内可以申请解聘,或因无故不参加活动两次以上,教务处可予以解聘。

4.对于表现突出的信息员授予“优秀信息员”称号,并通报表扬。

第三章

第八条 学生信息员是广大学生切身利益的代表,在执行任务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进行阻挠。学校将保护学生信息员的权益,对故意损害学生信息员名誉或造成人身伤害的个人或部门给予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