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师院教字〔2014〕第38号
期中教学检查是保障教学秩序、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保证我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正常有序、科学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的和组织
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教学工作,保障教学秩序;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加强沟通,促进交流;提高教学质量。
成立校、院(系)两级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时间与范围
1.检查时间:每学期第九周至第十三周
2.检查范围:各类教学活动
三、检查主要内容
1.课堂教学运行状况。课程教学进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教师课堂教学、教案、作业批改、辅导答疑,上课时间、调(停)课等情况。
2.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3.课程建设情况(各级各类精品课程、校级重点课程、网络课程等)。
4.各种教学文件、资料、档案的建档及归档情况;上学期考试工作文件、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处理材料以及各种成绩册的管理与归档情况;补考文件、补考安排、补考成绩册等资料的管理归档情况;试读、留级学生补考申请、成绩管理资料归档情况。
5.学籍管理情况,包括电子注册、学籍异动、学籍管理、归档情况。
6.学生考试试卷的自查情况,包括命题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重要知识点明确,题量和难度适中;题号、字体统一标准;试卷重复率低。评阅形式规范;试卷分析客观科学;试题给分点、教师签名符合要求。试卷装订规范;试卷分析表与试卷内容、统计直方图有效结合。
7.实践教学情况。教育实习材料归档情况(座谈会记录、实习生手册、校内集训教师指导记录等);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实验教学相关材料;专业实习、见习情况;各类学科竞赛开展及资料归档情况。
8.教材征订及发放情况。
并且,每学期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检查工作重点或专项检查。
四、步骤与要求
1.准备阶段(第九周)
(1)各院(系)召开动员会,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任务;
(2)制定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的计划、安排和执行措施,并及时报送教务处备案。
2.实施阶段(第十、十一周)
(1)组织本院(系)教师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授课质量。尤其是对新进教师和青年教师,要专门组织,集中听课,并及时予以评议,督促其改进提高;
(2)组织历年教学竞赛优胜奖获得者或教学水平高、教学方法先进的教师开展公开课、示范课和研讨课;
(3)准备好各种相关资料、教学文档,以备学校检查组检查;
(4)分级、分专业组织学生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学生对教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检查阶段(第十二周)
(1)学校组建教学检查组,成员包括校领导、教学督导、教务处和院(系)相关人员,分组对院(系)教学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2)检查组充分了解教学动态,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意见;
(3)收集、统计评教信息。
4.总结交流阶段(第十三周)
(1)各院(系)对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作出书面总结,并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形成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督促其改进;
(3)各单位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