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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陕西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即将开展,为了在本轮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决定提前开展相关准备工作,现将详细安排通知如下:

一、一流课程认定类别及申报范围

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类别共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及社会实践五大类。

(一)线上一流课程

申报范围:在智慧树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两个教学周期的慕课。已获省级课程荣誉的本次不参评。

(二)线下课程

1.申报范围:获批校级第一批、第二批金课建设项目,且申报课程类型为线下课程的可申报。

2.申报要求:课程负责人需具有正高级职称。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1.申报范围:

(1)获批校级第一批、第二批金课建设项目,且申报课程类型为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的可申报。

(2)疫情期间,按时完成全部线上教学任务且至今一直使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可申报。

2.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需具有正高级职称;

(2)课程需运行满两个教学周期。2020年2月-7月,按时完成线上教学任务的课程,可算作一个教学周期。

(四)虚拟仿真实验课程

1.申报范围

依托专业课程申报且获批校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可申报。

2.申报要求

(1)项目所依托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内,且运行满两个教学周期。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高级职称。

(五)社会实践课程

1.申报范围

(1)能够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且具有较多社会实践记录资料的课程。

(2)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的课程。

(3)通过艺术展演、艺术义演等形式的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美育浸润,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的课程。

2.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高级职称

(2)申报课程需运行满两个教学周期。

二、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课程推荐工作,同一类型课程每个学院限报1门。

2.符合申报的课程负责人参考《陕西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20年)》(附件1)相关要求准备材料。

3.教育部已经启动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请各学院尽快组织,安排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师,落实相关材料的撰写准备工作。(交材料时间将按照省上正式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4.接到正式文件后,学校对上报的课程进行遴选,推荐参加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

5.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充分认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2)、组织好本学院的课程材料撰写工作。

附件:

1. 《陕西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20年)》

2. 《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务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