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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教育实习实习点(基地)需求计划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2   点击数:

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凸显师范教育特色,提升学生教育实习质量,加强优质实习点(基地)的建设,确保2021年春季教育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教育实习实习点(基地)及实习需求计划征集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15日

二、教育实习专业

化学、生物科学、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国教、英语、历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书法学。(具体各专业人数见附表1)

三、建点(基地)原则

(一)各相关学院在教务处的协调下优先与教师教育协同育人创新实验区(乾县、彬州、淳化、平利、秦汉新城等)联系建点(基地)。

(二)各相关学院也可按照相对稳定,优势互补的原则,自行联系已有实习点(基地),择优选择教育教学质量良好管理规范的学校作为实习基地或实习点。

(三)各相关学院当年所建的实习点原则上不能成为实习基地,对于连续3年以上接收教育实习学生的实习点进行实习基地建设,有1次以上优秀实践基地的实习点(基地)进行挂牌。

(四) 各相关学院按照本学院师范专业人数,提供不低于本学院师范专业人数的实习岗位,原则上一个实习(基地)学生人数不超过15人,不低于5人。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相关学院要充分认识教育实习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研究的重要意义,积极构建具有学院特色的协同育人实习点或实践教育基地。

(二)认真总结,周密安排。各相关学院要认真总结长期合作的实习点(基地)教育实习(见习)情况,周密安排本次教育实习点的需求工作,充分发挥师范技能训练教研室的职责,做好本次需求统计工作。

(三)科学合理,统筹推进。各相关学院要科学合理的建立实习基地,统筹推进教育实习(见习)等相关师范生技能训练的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各相关学院于12月15日之前将附件2(《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点(基地)建设及实习生需求登记表》)和附件3(《实习单位各专业需求汇总统计表》)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文档以“学院+附件名”的形式命名发至邮箱409031154@qq.com.

联系人:杜松松         联系电话:33720999

教务处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附件1 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春季教育实习各专业人数汇总表

 附件2 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点(基地)建设及实习生需求登记表 

 附件3 实习单位各专业需求汇总统计表

附件4 协同育人实习点(基地)协议书模板(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