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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2020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在“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在全校范围内培育精品项目,注重扶持优秀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3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的,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与精准扶贫脱贫相契合的。省级立项将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倾斜。

三、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2020年教育部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国最大的思政课。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大学生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四、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高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国创计划”项目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具体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五、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主要面向2018级、2019级本科生。

2.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1个项目的申报,项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六、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原则上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初级职称指导教师必须有一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老师共同指导。

2.指导教师近几年须在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承担过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指导过相关创新创业大赛项目。

3.往年未结题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指导2020年大创计划项目。

4.每位教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含共同指导)。

七、项目实施

1.项目实施有关要求。项目运行中期,项目负责人须向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提交《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汇报项目开展情况,各二级学院须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学校将根据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2.项目研究时间。各类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完成期限不超过2年。

八、申报数量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限额参见附件1,申报数额中包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数。

九、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1.2020年5月29日-6月17日,学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全部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完成推荐项目的答辩初审,并做好本院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的申报资格审查以及项目推荐排序工作。

2.各二级学院于6月19日之前通知本院同意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学习通线上提交工作(见附件3)、并将申报表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分别汇总,EXCEL格式打印一式一份)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3.2020年6月22日-6月30日: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组评审,公布立项结果。

十、其它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做好项目的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

2.大创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不得挪用。

3.省级、国家级项目将在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向省教育厅推荐,国家级项目由省教育厅评审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杜松松  电话:33720999。

附件: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限额表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料网上提交流程说明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