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2018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过程管理,保证修订实效,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咸师院发2018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论证内容:对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时学分、课程体系、课程教学计划以及实践教学等进行详实论证,保证培养方案修订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二)参加人员范围:各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人、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系)、各专业课程负责人;聘请相关校外业界专家2人以上;教务处相关人员。省级一流专业要有毕业生代表参加。
(三)主要程序
1.各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人主持。
2.专业负责人汇报该专业培养方案调研情况以及培养方案修订整体情况。
3.与会人员进行质询,专业负责人答辩。
4.根据论证结果填写培养方案论证评价表(附件2)。
5.论证结果运用。专业所在学院汇总培养方案论证结果,形成论证报告,在论证会结束后反馈给各专业,并根据论证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
(四)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牵头的培养方案论证领导小组,自行安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须在2018年6月11日-6月15日之间完成。6月12日上午12点前填写《咸阳师范学院2018版培养方案修订论证安排表论证安排表》(见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备查。
二、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提前做好调研和论证,完成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二)各专业做好汇报PPT,做好论证会相关记录。按照论证结果完成培养方案修订的定稿。
(三)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6月19日前提交修订完成的培养方案及相关论证材料。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龚彦忠
联系电话:33720543
附件1. 咸阳师范学院2018版培养方案修订论证安排表
附件2.咸阳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评价表
教务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