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提高我校师范生教学实践能力,促进地方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咸阳师范学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协同创新实践育人合作协议书》和《咸阳师范学院-义乌市校外教育培训协会协同创新实践育人合作协议书》等协议精神,受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和义乌市校外教育培训协会协的邀请,现组织选拔师范生赴新疆伊犁、浙江义乌等地参加2018年秋顶岗实习。
一、顶岗实习地点和时间
1.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下属学校,时间:2018年9月-2019年1月。
2.义乌市校外教育培训协会合作学校,时间2018年7月-2019年1月。
二、对申请此次顶岗实习学生的要求
(一)选拔范围:2015级师范专业学生。
(二)学生本人愿意参加顶岗实习活动。
(三)顶岗实习学生在校期间下学期不需要重修课程的。
(四)学生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和良好的个人修养,有大局观念。
(五)学生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责任心,能够胜任实习工作的要求。
(六)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安排,不得随意终止实习。
(七)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我校和实习学校的双重指导。
八,实习成绩的认定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三、顶岗实习学生实习地安排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专业需求,将实习学生安排到交通便利的乡镇中心学校以上的学校或县城周边学校,每校安排实习生不少于2人。
(二)实习期间,为实习学生提供免费食宿(如学校有食堂,在学校食堂免费就餐,学校没食堂的,由实习学校免费提供炊具和米、面、油等食材或指定定点餐厅免费就餐),并补助生活及交通费用,补助标准为每人不低于1000元/月(按照实际实习时间按月发放),报销一次实习期间从出发地到实习地的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为学生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学校派出的指导教师在县市提供免费食宿。
(三)实习表现优秀的2015级实习生可以优先选择伊犁州2018年特岗教师岗位,不经过笔试、面试,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直接录取。
四、二级学院需要完成的工作
(一)各学院要及时向学生转发并传达通知内容,积极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并对学生申报资格进行审核。
(二)2018年7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18年秋师范生顶岗实习学生信息表》(附表1)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827819159 @qq.com,要求信息填写准确无误。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高鹏电话:33720572
附表1:2018年秋师范生顶岗实习学生信息表
咸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