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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业务部门:

为加大教材建设力度,促进教材编写工作,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管理办法》(咸师院教字﹝20161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具有我校优势和特色的学科专业课程教材;

2.新专业新开课程教材;

3.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实验指导教材(讲义);

4.教学和科研水平较高的教学单位或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编写的具有学科竞争力的系列教材;

5.适用本校专业特殊要求和填补学科空白的前沿教材;

6.列入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规划教材。

7.涉及面广的公共教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二、编写要求

1.体系和内容与国内现有教材比,具有创新点与特色;

2.教材内容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

3.申请立项的教材必须本专科生教材(含实验指导教材;不含教师教学参考书和学生学习参考书)。

三、主编条件

教材建设立项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主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主编为我校主讲教师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2.主编学术造诣高,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四、出版要求

1.立项教材的出版截止时间为2020529日;

2.出版单位应选择省级以上出版社。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主编申请。教材主编如实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

2.二级学院及相关业务部门初审。二级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立项申请进行论证并填写推荐意见;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院长签字后,将初审结果报教务处。相关业务部门的立项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审定。

3.材料报送。二级学院及相关业务将申报材料汇总,将学院领导或部门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和附件2)以及书稿(讲义)等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发至509179729@qq.com。要求每个申请项目材料装入一个材料袋中,并按照材料袋封面样式(附件3)填写信息,将其粘贴在材料袋封皮上。

4.学校评审。教务处根据二级学院的初审意见,对申报教材建设立项进行答辩评审,对确定资助的项目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下发建设通知。

5.时间要求。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529

六、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1.本次教材建设项目拟立项25部。教材建设主要包括:(1)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2)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3)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4)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践类教材;(5)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的通识课程教材;6)省部级以上(含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创新创业改革试点学院、一流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使用教材等;(7)列入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规划教材。

2、教材资助建设经费为2万元/项。

七、申报立项教材要求:

1.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要严格遴选要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而且要具有时代意义的高水平教材;

2.对于涉及面广的通识类教材,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各二级学院和教学管理部门要认真把关,排序推荐,原则上每个教学部门可推荐23部。

附件:1.教材立项申请书

2.教材立项汇总表

3.申报材料档案袋样式

教务处

2018年5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