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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实践教学改革,推进应用型专业转变工作,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关于修订(制定)实践教学大纲的通知》(实践20164号)文件精神,现进一步落实实践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修订范围

(一)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二)修订范围:各专业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 “实践教学课安排表”中所列实践课程,包括专业见习、课程见习、课程设计、实训、实验、专业实习等。

二、实践教学大纲的结构和内容

(一)实习(见习)教学大纲的结构和内容

1.实习概况:内容包括适用专业、课程编码、实习(见习)环节名称、制定单位、执笔者、审定时间、审定单位。

2.目的和任务:本实习(见习)环节在学科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该实践环节应达到的教学要求。

3.实习的内容与要求:应列出本实习(见习)环节要完成的主要内容,并详细列出相关实习要求,列出重点、难点等。

4.实习计划:教学时间、地点与学分:包括实践教学过程的进度安排、学时分配情况等。

5.实习形式: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

6.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应对考核的内容、方式、方法,成绩的组成、评分标准及比例等做出具体说明。

(二)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的结构和内容

课程设计结构和内容包括课程设计简介、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课程设计的主要内容、环节和要求、考核方式以及参考资料等。各专业课程设计可根据专业情况确定内容和结构,但须按照实践大纲版式要求和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格式(附件3)进行排版。

(三)实验类实践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参考实验教学大纲模板,按照实践大纲版式要求和实验类课程教学大纲格式(附件4)进行排版。

(四)实训等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参考实习(见习)教学大纲格式(附件5)和模板制定,排版格式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

(五)实践教学大纲封皮和目录参照附件1、附件2编制。

三、修订要求

(一)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由课程承担学院按专业进行汇编,每个专业为一册,每册必须有目录(按实践名称和课程代码为为顺序编写目录)。大纲的格式全校统一。

(二)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修订工作。大纲修订完成后应由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初审,各二级学院分管院长审核,于2017710日前将定稿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后,由二级学院送印刷厂印刷一式两份,系部留存一份,教务处留存一份。

(三)实践教学大纲版式要求

实践教学大纲一律使用A4纸纵向排版,上下页边距分别为2cm,左右页边距分别为2.5cm。大纲名称用三号黑体居中,段前段后间距1行;一级标题四号黑体顶格,段前段后间距0.5行;二级标题小四号黑体,段前间距0.5行,段后间距0行,首行缩进2字符。正文内容字号为宋体小四号,行距为20磅。表格内字体为宋体五号、单倍行距。大纲内所有英文、数字字体为TimesNewRoman

附件

联系人:陈英丽

话:029-3372057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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