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申报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评)〔2017〕12号要求,经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并审核,教务处审定,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决定立项137项。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请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责任人按照要求开展研究工作。
项目指导教师要给予充分的指导,保证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达到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目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运行期间,要积极开展研究工作,保证承担项目按期保质完成。2017年校级立项每项资助1000元研究经费,发表论文必须注明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项目编号。
请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所承担的项目目标任务书(一式三份)于2017年5月18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
2.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目标任务书
教 务 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