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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决定》(咸师院党发〔201535号)和《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咸师院教字〔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16年教学工作要点,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实践基地)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分类:

文科实践教育基地、理科实践教育基地、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学实践教育基地、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6大类。

二、申报条件

(一)优先支持兼顾多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共享机制健全,能够接纳多学科学生实习实践的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学生实习、实践效果良好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参与的基地建设项目。

(二)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政法机关共同建设,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各实践基地应以人才培养为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三)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

(四)申报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应为我校现有实习基地,签署实习基地协议书,承担实习任务2年以上。

(五)实践基地应加强对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要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六)已获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项目不再参与申报。

三、拟立项建设数量

2016年拟立项建设15-20项。

四、建设周期与经费支持

(一)建设周期:1-2年;

(二)项目资助经费:1-1.5万元。

五、项目申报与评审

(一)项目申报。各二级学院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初选、推荐,每个二级学院限报2项,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按照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大纲撰写《咸阳师范学院—×××(单位)×××6大类之一)建设方案》(附件2)。

(二)项目评审。经教务处初审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其它

(一)项目中期检查与验收。对每个项目,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二)报送要求。各二级学院请于20161027日前将建设方案、申报书及支撑材料一式4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274722342@qq.com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大纲)

3.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20161012